《南方能源建设》论文审稿费及稿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声明

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自2019年1月1日起,《南方能源建设》编辑部向专家支付论文审稿及稿酬等劳务报酬时,需代受托人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、代为向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并依法缴纳税金,受托人需向《南方能源建设》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电子版)和委托代扣代缴信息(可编辑电子版及签字后扫描版)。

  1. 稿费审稿费委托代扣代缴表(Excel表及签字扫描件);点击下载表格
    http://cbimg.cnki.net/Editor/2019/0214/nynf/a14eaf3b-c6bb-4851-8742-1b9ff5631224.xlsx
  2. 专家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示意(提供扫描件),点击下载示意件
    http://cbimg.cnki.net/Editor/2019/0214/nynf/0cd518fa-67fc-4cc2-9657-318f2310d26a.docx

    如有任何疑问,可以联系编辑部:020-32115630(李); 32116683(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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